东陵区科学技术局 |
1、 拟定区科技发展规划、政策与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
我区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
2、 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3、 组织农业科技、社会科技事业的项目审定,计划编制,跟踪
管理,总结验收,定期做好农业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汇报。
4、 组织全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技术承
包,并督促、检查项目的运作情况,做好总结。
5、 组织农业项目验收、鉴定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
6、 负责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期制定全区工业科技项目年度
计划,并组织申报和实施,及时对各级各类计划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组织企业进行市级以上和区级科技成果的鉴定。
7、 掌握企业科技进步情况,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搞好考核认
定工作;组织企业参加有关科技招商经贸洽谈、对接科技成果及产品展览展销。
8、 组织实施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研制计划及专利
和科技知识产权管理,引导企业及时将成熟的技术成果申报专利;发现和推广先进的高新技术项目。
9、 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负责对区内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与反馈。
10、拟定城市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
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示范工作;指导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的实施。
11、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
与管理。
12、指导信息产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组织
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13、组织电子信息产品、通信和软件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
执行国家软件发展政策,指导软件企业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以及CMM认证工作;负责信息产业合资合作和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
14、指导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联系行业协会,负责行业
统计和信息发布。
15、负责科技共建的组织协调,搞好科技副职的配备、考核及科技
顾问的换聘、管理。
16、抓好技术市场管理所工作。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民营科技机
构的政策,解决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7、抓好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培训和科技下乡、科技扶贫以及科
技宣传工作。
18、负责全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和科技信息的搜集、加工与传递。
19、负责指导乡镇科技信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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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