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企业孵化协议书(长青街115号)
 


入驻孵化器的企业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入驻的企业必须依法在东陵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入驻的企业注册资金低于10万美元或人民币100万元。
    3、入驻企业必须是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的科技企业。
    4、入驻企业拥有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对所研发产品的技术、市场、管理有驾驭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人数不少于3人)。
    5、入驻企业技术负责人必 须掌握本研发项目的技术,具有实施转化的技术能力。
    6、入驻企业必须通过区科技局组织的专家论证,经批准后方可入驻。
    7、入驻企业孵化期为2年,入驻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
    8、入驻企业必须承诺孵化期满毕业后,以东陵区作为企业发展的注册地。
    9、入驻企业必须遵守孵化器有关规定,履行入驻协议中的有关约定。

                                       东陵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9月1日



入驻流程:



入驻需提交的材料:
1、入驻申请书,阐明申请到孵化器进行孵化的愿望及理由,要求的孵化面积和孵化条件。
2、入驻企业或者拟办企业的概况,包括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或拟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型、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
3、孵化项目的技术、市场可行性和效益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着重阐明项目名称、用途、国内外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情况及预测,主要技术创新点,技术成熟性及需要进一步开发的情况。市场可行性分析着重阐明项目产品化、商品化程度,国际国内需求情况,开拓市场的具体措施等。效益分析要求阐明年产值、利润、盈亏平衡分析等。
4、创业团队成员名单,主要经历以及各自在创业过程中将担任的职务和发挥的作用。
5、资金数量及来源、资金筹措计划。
6、环保措施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区科技局对入驻申请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入驻申请者以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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